央广网北京9月5日消息(记者唐婧)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环球新财讯》报道,今年6月底,国务院发布实施《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发相关配套公告,着力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引导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从近期实施情况来看,《规定》落地有力促进税收公平和经营主体合规经营,有效助力规范违规招商引资行为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经济之声记者了解到,少数以灵活用工平台等名义设立的互联网平台,自身并不开展实质性经营业务,仅通过帮助其他主体开具发票来转引税源、虚增平台注册地收入,并以此骗取地方财政返还或其他奖补。
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介绍,自《规定》去年底公开征求意见以来益阳指,相关“空壳平台”的数量已减少100多户,有力遏制了利用平台违规招商引资行为,对促进线上线下(300959)公平、整治平台“内卷式”竞争、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过去,个别平台内的从业人员违规将自身劳务报酬等转化为经营所得进行申报,这是典型的偷逃税违法行为。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规定》的实施,使得相关部门可以依法获取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涉税信息,从而有利于及时发现违规转换收入性质等不合规行为。
施正文说:“网络主播一个常见的逃避税手段就是转换收入的性质,把劳务报酬转换成经营所得。《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对这个问题有针对性地作出了一些规定,比如你是一个合伙独资企业、个体户,还没有登记,以自然人的身份来进行直播,收入的性质是不一样的。所以身份的报送,有助于区分所得的性质,不同类型的信息也能够进行交叉比对,有助于发现是不是转换收入的性质。”
分拆收入是个别平台内经营者逃避缴纳税款的又一典型手法,其核心是将本属于同一纳税主体的收入,分拆至多个纳税主体,以达到骗享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税收优惠、规避一般纳税人登记等目的。
记者采访了解到,有个别平台为增加客户“粘性”,试图协助平台内经营者或从业人员分拆收入,以达到少缴、不缴税款的目的。比如,有的平台“引导”平台内经营者或从业人员在销售额达到一定规模前,通过分拆收入违规继续享受税收优惠不缴或少缴税款。
施正文指出,这实际上是一种骗享税收优惠的行为。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后,税务机关将通过数据比对、风险分析,及时发现并查处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分拆收入、虚假申报、骗享优惠等违法行为,依法向平台内经营者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以罚款,同时依法查处违规协助平台内经营者分拆收入的平台企业。
施正文说:“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发现拆分收入虚假申报、骗取优惠待遇的行为,能够促进平台内的经营者、从业人员依法纳税,引导他们合规地享受税收优惠,使平台经济能更好地健康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持续推进《规定》落实,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力推动部门协同共治,遏制“内卷式”无序竞争,在促进税收法治公平和引导合规经营中益阳指,助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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